打呼噜的中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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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呼噜是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一个主要临床表现。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由于鼻甲病理性增大导致鼻腔气道比正常人狭窄,严重时气道可以完全阻塞,发生呼吸暂停,呼吸暂停时气体不能进入肺部,造成体内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严重者可导致高血压,心脏病,心律失常。它不仅可导致打鼾者白天嗜睡、疲惫,而且可能与某些呼吸系统疾病和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意外等心血管疾病的发生有关。 如果晚上打呼噜,且伴有以下症状,则是身体发出的危险信号,需立刻到医院就诊:睡眠打鼾、张口呼吸、频繁呼吸停止;睡眠反复憋醒、睡眠不宁、诱发癫痫;睡不解乏、白天困倦、嗜睡;睡醒后血压升高;睡眠浅、睡醒后头痛;夜间睡眠心绞痛、心律紊乱;夜间睡眠遗尿、夜尿增多;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工作学习能力降低;白天似睡非睡,工作、开会、吃饭时也难以抑制的入睡。 鼻炎的预防 1、注意工作、生活环境的空气清净,避免接触灰尘及化学气体特别是有害气体。 2、加强营养,增强正气。 3、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通过运动,可使血液循环改善,鼻甲内的血流不致阻滞。经常运动, 4、改掉挖鼻的不良习惯。 5、及时矫正一切鼻腔的畸形。如 鼻中隔偏曲 等。 6、根治病灶,彻底治疗 扁桃体炎 、 鼻窦炎 等慢性疾病。 7、慎用鼻粘膜收缩剂,尤其不要长期不间断使用。(滴鼻净、、必通、呋麻滴鼻液等)。 8、减少冷空气对鼻粘膜的刺激,适当时候注意戴上口罩。 洗澡后应尽量擦干头发再进行睡眠,避免感冒。 9、注意保暖,气候转变极易感冒引发鼻炎。季节转换注意观看天气预报及时进行适当添衣 鼻炎的症状有很多种,依据鼻炎的种类不同,鼻炎的症状也有所不同,鼻炎的症状主要有鼻子堵塞,打呼噜、头晕,流涕,打喷嚏,头痛,头昏等,但仅靠这些症状是不能诊断鼻炎的,还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常见鼻炎的主要症状-鼻塞是如何体现: 1、急性鼻炎的堵塞发展很快,通常在数日内即达到高潮,一周左右可自行消退,可伴有发热,头昏等全身症状。急性鼻炎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感冒。 2、慢性单纯性鼻炎多呈阵发性或者交替性,日轻夜重,常受体位影响,卧位时居下鼻腔鼻塞较重。点滴鼻净,药水后鼻塞可以好转较长一段时间。 3、慢性肥厚性鼻炎多为持续性堵塞,对,滴鼻净不敏感,或者使用后鼻塞好转仅数分钟后,又很快出现。肥厚性鼻炎必要时可以考虑手术治疗,或者使用微波,激光等来缩小鼻甲。 4、药物性鼻炎为一般鼻炎经常点用引起,表现为对滴鼻药物的不敏感,或者鼻塞好转的持续时间较短。此时应尽快停止使用此类药物。 5、过敏性鼻炎多伴有打喷嚏,流清水涕,鼻痒感,可常年性发作,也可以季节性发作。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可以伴有哮喘,尤其是小儿。 6、萎缩性鼻炎可以伴有鼻腔粘膜干燥,鼻涕带血,痂皮多。 7、慢性鼻窦炎的堵塞可以出现鼻腔流黄脓鼻涕,可伴有头痛,头昏,记忆力下降等,可以在感冒后出现长时间鼻腔流脓涕不好转。鼻窦炎可以和鼻息肉并存。 8、鼻息肉的鼻塞多为持续性进行性加重,可以单侧也可以双侧。可以有过敏性鼻炎的症状出现。 9、鼻窦囊肿引起的鼻塞多为进行性加重,可以出现鼻腔流黄水样分泌物的症状。也可以出现头昏等。 10、鼻窦肿瘤引起的鼻塞多为进行性,单侧或者双侧,可以出现其它并发症状,如同时有鼻出血需要警惕恶性肿瘤的可能,如同时有耳闷,颈部包块,后缩涕中带血还要注意鼻咽癌的可能,但要到医院检查后才能确定。 11、鼻中隔偏曲引起的鼻塞多为单侧,也可以为双侧,年轻人多见。多表现为持续性鼻塞,可有鼻窦炎的症状,也可与过敏性鼻炎等其它鼻病伴随出现。 12、有的患者鼻塞还可能为鼻瓣区狭窄,鼻翼下塌引起。 中医治疗打呼噜中医认为鼻为肺之外窍,肺开窍于鼻,肺气充沛则呼吸通利,鼻炎,鼻窦炎其病源在“肺”,由于邪热伏肺,肺热不出或风寒犯肺,导致“水湿”停滞鼻窍,造成鼻甲水肿.通气不畅或鼻涕不断.喷嚏连连等症。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是肺病的表现病症,一味的局部治疗形成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限性,容易复发且久治难愈,宣肺通窍法”二十三味中药以其独特配方,加减配伍,针对病机病理辨证论治,从根本上治愈鼻炎鼻窦炎,综合调理脏腑经络,宣扬肺气,益气健脾,化瘀通窍,有效排除毒素及病菌,全面恢复肺脏功能,同时达到鼻腔通气,过滤,分泌的生理特性,提高人体自然免疫力,防止鼻炎.鼻窦炎复发,达到长治久安的效果 "宣肺",肺脏若风热外袭,热滞于肺。肺失宣降,邪壅鼻窍,可出现鼻炎或鼻窦炎等病变。如鼻塞,流涕,头疼,记忆力减退,失眠等症状。故宣扬肺气,疏风清热,是治疗的根本。 "通窍"由于伤风鼻塞,湿,热,瘀等邪气闭阻清窍,反复发作,久蕴不去,鼻失宣通,气息不畅,故化瘀通窍,清热散邪,是治疗该病的关键 中医治疗打呼噜根据病理病机科学治疗,鼻炎、鼻窦炎分类很多而且病理复杂,鼻炎分急性、慢性、过敏性(变态反应型)、单纯性、肥厚性、干燥性、萎缩性、干酪性,鼻窦炎又分上颌窦炎额窦炎蝶窦炎和筛窦炎,所以千篇一律的治疗达不到良好效果。如肥厚性鼻炎与萎缩性鼻炎,病理相反,所用药的药理也相反,所以针对病理不同用药,才是有效的治疗顽疾的关键。中医辨证论治,鼻病的病因不同,病程阶段不同,体质不同,可出现不同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辨证论治就是把收集的临床资料加以分析、归纳出疾病的病因、病伍、病邪深浅、正气虚实...宣肺通窍法结合药物病灶介入治疗鼻炎鼻窦炎,标本兼治,中医治“本”,西医治“症”,合理运用中西医特长,针对病理病机科学治疗慢性鼻炎鼻窦炎

长治哪个驾校办理三轮摩托车驾驶证

长治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去当地的车管所申请。

一、本地人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行政事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办理内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办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

申请条件: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上述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三、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六、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申请表,提交上述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程序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二、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

(一)车辆管理所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申请的准驾车型等符合规定;

(二)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情形;

(三)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收存相关资料;

(四)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的,可以先受理,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核查。核查结果证实具有不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五)受理岗办理科目一考试预约,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应当通过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查验培训情况;车辆管理所与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未联网的,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六)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以下简称《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核发《准考证明》。

(七)受理岗办理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预约,审核申请考试的时限和考试的次数;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应当通过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查验培训情况;车辆管理所与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未联网的,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并在办理科目三考试预约时收存培训记录。符合规定的,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八)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

(九)受理岗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收回《准考证明》,确认核查结果,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并安排申请人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按照上述第二条第(一)至(四)项规定办理,同时审核申请人所持机动车驾驶证,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驾龄、申请的准驾车型和累积记分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二)符合规定的,受理岗、考试岗按照上述第二条第(五)至第(九)项规定办理。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五、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六、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七、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八、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九、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收费标准报名费(含准考证)1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考试费:科目一考试60元;科目二考试300元(汽车类)、120元(摩托车、三轮汽车);科目三考试250元(汽车类)、150元(摩托车、三轮汽车)。

办理期限:科目三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

办理单位:市、县车辆管理所

2、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证

行政事项: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内容: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及其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申请材料: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长治学院博士生体检乙肝吗

这个学校哪有招研究生啊?

现在不容许检查乙肝。

按照国家规定没有问题,不需要进行体检乙肝。

教育部2010年通知明确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入学体检项目分别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下面是北京大学10年前的规定,各个学校执行的都比较宽,比这个规定宽多了:

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01]12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的规定,结合北京大学院系专业设置情况,制定本体检标准(报考北京大学医学部考生,招生体检标准见医学部的有关规定)。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不能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2、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3、除上述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疾病,能否录取,由医院会同相关单位根据欲录取单位的特点和要求研究确定。

二、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1、切除一肺叶二年以上,肺功能恢复良好,或其他主要脏器(如肝、脾、肾、肠、胃等)做过较大手术二年以上功能恢复良好者;凡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14岁前患过上述各种疾病确已治愈者,不在此例);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无症状者不能录取到地矿类、水利类、能源动力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测绘类、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等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手术治愈两年以上(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专科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动脉导管未闭”已手术治愈一年以上,目前心功能、体质状况良好,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部分第1条。

3、重度下肢静脉曲张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部分第1条。

4、任何一肢体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两下肢均跛行;显著胸廓畸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部分第1条。

5、皮肤过敏症,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上高中后未复发者。不能录取到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专业。

6、色弱,不能录取到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各专业。生物工程、轻化工程、植物保护、生物医学工程、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材料化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考古学、海洋科学等专业。

7、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色弱外,还包括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资源勘探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8、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色盲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9、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能录取到海洋科学、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

10、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能录取到地矿类、水利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生物工程、动物医学各专业,及医学各专业。

11、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能录取到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不能录取到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及外交学、新闻学、音乐学、录音艺术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13、嗅觉迟钝或丧失,不能录取到医学各专业,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心理学类、森林资源类等专业。

14、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者,不能录取到通信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各专业,及汉语语言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音乐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类各专业,教育学各专业,及法学、外交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15、行路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不能录取到教育学类各专业、外交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广播电视新闻、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报考飞行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要满足哪些要求、

飞行员报名资格 应届高考生: 具有所在省、市、自治区正式户口,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语种限英语、俄语),本人自愿,家长支持。不招收往届生、复读生。 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在校生: 男性,年龄不超过22周岁(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入学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以上(不招收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特长生),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合格。 普通高校、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入学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以上(不招收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特长生),毕业时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空军招飞相关条件要求 身体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在165-185厘米之间,女性在165-178厘米之间。 2.体重:男性在50公斤以上,女性在46公斤以上。3.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4.视力: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5.无色盲、色弱。 6.无有碍军容的纹身、刺字。 (二) 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 1.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者。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胃痛、泛酸或腹泻)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病史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者。 7.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病(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十二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眼睛做过视力矫正手术者。11.有斜视者、夜盲者。12.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13.乘车(船、飞机)恶心、呕吐者。14.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颌不良者。另外,女性月经经常失调、痛经或伴有明显贫血者。 空军招飞录取流程 第一阶段:预选初检 通常从每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初步检测、确定预选对象。 (一)宣传动员:由各级教育行政、招生考试部门和大中学校组织实施,利用空军提供的招飞简章、宣传资料等,采取各种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支持鼓励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员。 (二)组织报名:由学校组织实施。符合自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由班主任或学校招飞联络员推荐,填写《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参加学校组织的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后,作为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初选对象。 (三)初步检测:学生持《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证明,由县(市)、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招飞检测站参加检测。 (四)确定预选对象:初检合格者,由招飞选拔中心发给《招飞全面检测准检证》,领取填报《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等。 第二阶段:全面检测 通常从次年2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全面检测工作在空军招飞局各选拔中心设置的招飞检测站进行。各地市(盟、州)和县(市)、区招生部门或普通高校派专人带初检合格学生,参加全面检测。报到时,学生需持 《招飞全面检测准检证》、身份证、户口簿。全面检测内容有文化测试(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体格检查、心理选拔、政治审查。 文化测试。依据国家关于普通中学教学大纲要求,对数学、英语进行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终止检测。 体格检查。按照招飞体检标准和规定程序,由招飞体检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外科和皮肤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和口腔科、超声诊断科、检验科等全面检查。 心理选拔。按照招飞心理选拔标准和方法,由专业人员通过军事飞行心理选拔测评系统,检测学生是否具备飞行潜质。主要包括飞行基本能力检测、特殊能力检测和专家面试等。 政治审查。通过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的学生,确定为招飞政审对象。由政审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询问和登记学生的家庭成员及亲属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全面政审调查。 第三阶段:选拔录取 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由空军招飞局按大学生、高中生分批进行选拔录取。第一批为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大学生,从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第二批为高考成绩达到空军招飞参选线的高中生,从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 集中选拔。由空军在北京直接组织实施,对参选学生进行资格确认,并进行体检、心理选拔、文化复查和政审联审。 审批录取。对参加集中选拔合格的大学生,由空军按计划择优录取。高中生录取分数线由空军划定,实行提前网上单独录取。被录取的学生由空军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新招收的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三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 空军招飞享受何种待遇 飞行学员除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外,还享受航空飞行专业岗位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大学毕业后,高中生和大学二年级学生飞行学员获大学本科学历、授学士学位,并任命为副连职军官;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再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并任命为正连职军官。 高中生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素质且具备培养为地面军官条件的,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意愿可退伍回原普通高校继续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停飞后,符合地面军官条件的,可直接任命为地面军官,也可根据本人意愿作退伍安排。 空军招飞录取八大关卡 第一步:报名推荐 每年9至12月份,报考飞行学员的学生,就能了解到空军招飞的信息。学生首先需要通过学校报名推荐关。这一关包含两方面,一方面学生争得父母的同意自愿报考,另一方面学生所在学校对照招飞报名条件审查报名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参加招飞选拔。 第二步:预选初检 这一关是以体检为主,检查时采取单项淘汰制,主要通过检测淘汰率高、易检测、占用时间短的项目,包含了外科除握力、肺活量以外,内科的血压、心肺、肝脾、肾脏,眼科的视力、色觉、外眼和耳鼻喉三腔检查。 第三步:文化考试 依据国家关于普通中学教学大纲要求,对数学英语进行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终止检测 第四步:体格检查 严格体检,按《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条件》执行,由空军招飞专业体检医务人员实施,实行单科、单项淘汰制。考生要通过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外科、皮肤科、内科、神经精神科和特诊科,近150个小项的全面检查。 第五步:心理选拔 按照招飞心理选拔标准和方法,由专业人员通过军事飞行心理选拔测评系统,检测学生是否具备飞行潜质。主要包括飞行基本能力检测、特殊能力检测和专家面试等。 第六步:政治审查 通过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的学生,确定为招飞政审对象。由政审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询问和登记学生的家庭成员及亲属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全面政审调查。 第七步:集中选拔 时间:大学生在次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高中生在次年6月下旬至7月下旬。 地点:北京。 组织者:空军招飞局及各选拔中心。 办法: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高中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空军招飞集中选拔参检线),由空军招飞部门负责通知本人,按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北京参加集中选拔,合格考生正式录取为空军飞行学员。每个考生完成集中选拔通常需要3-5天。录取工作与高考招生录取同步实施,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第八步:审批录取 对参加集中选拔合格的大学生,由空军按计划择优录取。高中生录取分数线由空军划定,实行提前网上单独录取。被录取的学生由空军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新招收的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三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 空军招飞与军队院校招生的区别 招生和录取时间 空军招飞是每年9-10月份开始报名检测,而军队其他院校是明年高考前后报名,高考结束后进行军检和面试。因此,落选考生不会影响军队其他院校或普通高校的录取。 考核侧重点不同 空军招飞要全面考核学生的政治、体格、心理和文化素质,而军队其他院校重点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素质的考核,对学生体格、心理素质的要求没有空军招飞严格。 文化成绩要求不同 军队其他院校是按高考成绩录取,空军招飞对文化成绩有特别要求,高考成绩和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空军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