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手术后发烧了怎么办如何退烧-脊柱手术后癫痫发作
结节性硬化有什么症状?
结节性硬化是全身多系统的一个疾病,它表现为比如说大脑,心脏,肝脏,肾脏,骨骼还有肺部这些脏器里面出现结节样改变,还有皮肤会出现特殊的改变,面部皮脂腺瘤样的小红疹,然后身体上躯干处会出现这种色素脱失斑或者白斑,或者腰部有那种鲨鱼皮样改变,这是结节性硬化皮肤的一些改变。
常见症状:癫痫和癫痫样发作、丘疹、叶状脱色斑、智能障碍、结节性硬化、咖啡斑、婴儿痉挛症、瘫痪、共济失调、颅内高压、脑积水、小眼球
根据受累部位不同,可有不同表现。典型表现为面部皮脂腺瘤、癫痫发作和智能减退。多于儿童期发病,男多于女。
1.皮肤损害
特征是口鼻三角区皮脂腺瘤,对称蝶形分布,呈淡红色或红褐色,为针尖至蚕豆大小的坚硬蜡样丘疹,按之稍褪色。
2.神经系统损害
3.眼部症状
50%患者有视网膜胶质瘤,称为晶体瘤。眼底检查在眼球后极视乳头或附近可见多个虫卵样或桑椹样钙化结节,或在视网膜周边有黄白色环状损害[2] 。此外尚可出现小眼球、突眼、青光眼、晶体混浊、白内障、玻璃体出血、色素性视网膜炎、视网膜出血和原发性视神经萎缩。
4.肾脏病变
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AML)和肾囊肿最常见,表现为无痛性血尿、蛋白尿、高血压或腹部包块等,在TSC亡者中因肾脏疾病而夭折者约占27.5%,是该病亡的第二大原因。
5.心脏病变
47%~67%患者可出现心脏横纹肌瘤,该肿瘤一般在新生儿期最大,随年龄增大而缩小至消失,可引起心力衰竭,是本病婴儿期最重要的亡原因,产前超声最早能在妊娠22周时发现肿瘤,提示患TSC的可能为50%。
6.肺部病变
肺淋巴管肌瘤病(LAM)累及肺部常见于育龄女性患者,是结缔组织、平滑肌及血管过度生长形成网状结节与多发性小囊性变,可出现气短、咳嗽等肺心病、自发性气胸的表现。
7.骨骼病变
骨质硬化,颅骨硬化症最为常见,亦好发于指、趾骨,为骨小梁增生所致;囊性变,全身骨骼均可受累,X线可发现;脊柱裂和多趾(指)畸形。
8.其他脏器
包括消化道、甲状腺、甲状旁腺、子宫、膀胱、肾上腺、乳腺、胸腺等均可能有受累,目前认为TSC除骨骼肌、松果体外可累及所有组织器官。
判决生效后收监时如发现罪犯患有疾病法院会办理监外执行吗?因患高血压3级极高危二型糖尿病痛风高血脂,
不符合监外执行标准,
高血压三期,也就是血压达到高血压标准,并有新、脑、肾等重要器官的病变,且器官功能异常,甚至出现器官功能衰竭。主要表现为脑出血或高血压脑病、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眼底出血或渗出,有时伴有视神经乳头水肿。
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病变或严重继发感染者
血压3级极高危二型糖尿病痛风高血脂都不符合条件
附:
《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正在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 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
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
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
器质性心脏病所致的心律失常,如多发多源性期前收缩、心房纤颤、二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等。
心肌梗塞经治疗后,仍有严重的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改变或合并症者。
三、高血压病III期。
四、空洞型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且合并肺感染者。
患有肺胸膜性疾病,同时存在严重呼吸功能障碍者,如渗出性胸膜炎、脓胸、外伤性血气胸、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等。
五、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
六、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如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双侧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等。
七、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疾病所致的肢体瘫痪、明显语言障碍或视力障碍等,经治疗不愈者。
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栓塞等。
颅内器质疾病,如颅内肿瘤、脑脓肿、森林脑炎、结核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严重颅脑外伤等。
八、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者。
各种脊髓疾病,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症、脊髓压迫症、运动神经元疾病。
周围神经疾病,如多发性神经炎、周围神经损伤、治疗无效、生活不能自理者。
九、癫痫频繁大发作,伴有精神障碍者。
十、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病变或严重继发感染者。
十一、胶原性疾病造成脏器功能障碍,治疗无效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结节性多发动脉炎等。
十二、内分泌腺疾病,难以治愈者,达到丧失劳动能力者,如脑垂体瘤、肢端肥大症、尿崩症、柯兴氏综合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症。
十三、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者。
十四、寄生虫病侵犯肺、脑、肝等重要器官,造成继发性损害,生活不能自理者。寄生虫病包括囊虫病、肺吸虫病、中华分枝睾吸虫病、丝虫病、血吸虫病等。
十五、心、肝等重要脏器损伤或遗有严重功能障碍,各种重要脏器手术治疗后,遗有严重功能障碍、丧失劳动能力者。
十六、消化器官及其腹部手术后有严重并发症,如重度粘连性肠梗阻,反复发作,不宜治愈者。
十七、肺、肾、肾上腺等器官一侧切除,对侧仍有病变或有明显功能障碍者。
十八、严重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经治后在骨关节遗有运动功能障碍,或遗有尿道狭窄和尿路感染久治不愈者。
十九、脑、脊髓外伤治疗后遗有痴呆、失语(包括严重语言不清),截瘫或一个肢体功能丧失、大小便不能控制、功能难以恢复者。
二十、双上肢、双下肢、一个上肢和一个下肢因伤、病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复者。
截肢指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失去功能指肢体强直、畸型、肌肉萎缩、上肢必须达到手不能提物,下肢必须达到足不能持重。
二十一、双手完全失去功能或伤病致双手手指缺损六个以上者。且六个缺损的手指中有半数以上在指掌关节处离断,必须包括双拇指全失。
二十二、两个以上主要关节(指肩、膝、肘髋)因伤病发生强直畸形,经治疗不见好转、相当于双下肢或双上肢或一个上肢和一个下肢丧失功能的程度,脊柱功能完全丧失者。
二十三、各种恶性肿瘤经过治疗不见好转者。
二十四、其他各类肿瘤,严重影响肌体功能而不能进行彻底治疗,或者全身状态不佳、肿瘤过大、肿瘤和主要脏器有严重粘连等原因而不能手术治疗或有严重后遗症。
其他各类肿瘤系指各种良性肿瘤或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肿瘤。
不能进行彻底治疗的甲状腺瘤、胸腺瘤、支气管囊肿、纵膈肿瘤等肿瘤压迫推移脏器,影响呼吸循环功能者。
严重的后遗症和癫痫、偏瘫、截瘫、胃痿、尿痿等。
二十五、伤病后所致的双目失明或接近失明(指两眼视力均为一米内指数)。内耳伤、病所致的平衡失调,经治疗不能恢复者。
二十六、上下颌伤、病经治疗后有语言不清、严重咀嚼障碍,两者同时存在者。
二十七、经专科防治机构(省、市职业病防治院所)确定
的二、三期矽肺、煤矽肺、石棉肺;各种职业性中毒性肺病及其他职业病治疗后,遗有肢体瘫痪、癫痫、失语、痴呆、失明、精神病等,职业性放射线病所致主要脏器有严重损伤者。
职业性中毒,系指在生产条 件下,接触工农业毒物而引起的一种职业性疾病。
二十八、同时患有两种(含两种)以上疾病,其中一种病情必须接近上述各项疾病程度。
二十九、艾滋病毒反应阳性者。
三十、其他需保外就医的疾病。
监狱什么病可以保外就医
正在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经精神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同期性精神病。
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
器质性心脏病所致的心律失常,如多发性多源性期前收缩、心房纤颤、二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等。
心肌梗塞经治疗后,仍有严重的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改变或合并症者。
三、高血压病Ⅲ期。
四、空洞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且合并肺感染者。
患有肺胸膜性疾病,同时存在严重呼吸功能障碍者,如渗出性胸膜炎、脓胸、外伤性血气胸、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等。
五、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
六、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如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双侧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等。
七、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疾病所致的肢体瘫痪、明显语言障碍或视力障碍等,经治疗不愈者。
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栓塞等。
颅内器质疾病,如颅内肿瘤、脑脓肿、森林脑炎、续集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严重颅脑外伤等。
八、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者。
各种脊髓疾病,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症、脊髓压迫症、运动神经元疾病。
周围神经疾病,如多发性神经炎、周围神经损伤、治疗无效、生活不能自理者。
九、癫痫频繁大发作,伴有精神障碍者。
十、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病变或严重继发感染者。
十一、胶原性疾病造成心脏功能障碍,治疗无效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结节性多发动脉炎等。
十二、内分泌腺疾病,难以治愈者,达到丧失劳动能力者,如脑垂体瘤、肢端肥大证、尿崩证、柯兴氏综合证、原发性醛固酮增多证、嗜铬细胞瘤、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证。
十三、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者。
十四、寄生虫病侵犯肺、脑、肝等重要器官,造成继发性损害,生活不能自理者。寄生虫病包括囊虫病、肺吸虫病、中华分枝睾吸虫病、丝虫病、血吸虫病等。
十五、心、肝等重要脏器损伤或遗有严重功能障碍,各种重要脏器手术治疗后,遗有严重功能障碍、丧失劳动能力者。
十六、消化器官及其腹部手术后有严重并发证,如重度粘连性肠梗阻,反复发作,不宜治愈者。
十七、肺、肾、肾上腺等器官一侧切除,对侧仍有病变或有明显功能障碍者。
十八、严重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经治后在骨关节遗有运动功能障碍,或遗有尿道狭窄和尿路感染久治不愈者。
十九、脑、脊髓外伤治疗后痴呆、失语(包括严重语言不清),截瘫或一个肢体功能丧失、大小便不能控制、功能难以恢复者。
二十、双上肢、双下肢、一个上肢和一个下肢因伤、病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复者。
截肢指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失去功能指肢体强直、畸型、肌肉萎缩、上肢必须达到手不能提物,下肢必须达到足不能持重。
二十一、双手完全失去功能或伤病致双手手指缺损六个手指以上者。且六个缺损的手指中有半数以上在指掌关节处离断,必须包括双拇指全失。
二十二、两个以上主要关节(指肩、膝、肘髋)因伤病发生强直奇形,经治疗不见好转、相当于双下肢或双上肢或一个上肢和一个下肢丧失功能的程度,脊柱功能完全丧失者。
二十三、各种恶性肿瘤经过治疗不见好转者。
二十四、其他各类肿瘤,严重影响肌体功能而不能进行彻底治疗,或者全身状态不佳、肿瘤过大、肿瘤和主要脏器有严重粘连等原因而不能手术治疗或有严重后遗证。
其他各类肿瘤系指各种良笥肿瘤或者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肿瘤。
不能进行彻底治疗的甲状腺瘤、胸腺瘤、支气管囊肿、纵膈肿瘤等肿瘤压迫推移脏器,影响呼吸循环功能者。
严重的后遗证和癫痫、偏瘫、截瘫、胃痿、尿痿等等。
二十五、伤病后所致的双目失明或接近失明(指两眼视力均一米内指数)。内耳伤、病所致的平衡失调,经治疗不能恢复者。
二十六、上下颌伤、病经治疗后有语言不清、严重咀嚼障碍,两者同时存在者。
二十七、经专科防治机构(省、市职业病防治院所)确定的二、三期矽肺、煤矽肺、石棉肺;各种职业性中毒性肺病及其他职业病治疗后,遗有肢体瘫痪、癫痫、失语、痴呆、失明、精神病等,职业性放射线病所致主要脏器有严重损伤者。
职业性中毒,系指在生产条件下,接触工农业毒物而引起的一种职业性疾病。
二十八、同时患有两种(含两种)以上疾病,其中一种病情必须接近上述各项疾病程度。
二十九、艾滋病毒反应阳性者。
三十、其他需要保外就医的疾病。
扩展资料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是刑罚执行人性化的具体表现,是彰显人道精神的一项法律制度。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狱外医治,但也有的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于法外。从司法实践来看,保外就医制度还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
首先,虽然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监外执行特别是对保外就医规定了鉴定医院、决定机关以及不予保外就医的情形,但依然存在一些漏洞。
依照1990年颁布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和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制定的《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工作规范》规定,看守所、监狱本身就可以决定是否保外就医,而检察机关只能事前列席会议,事后得到备案,并不参与决定。
保外就医,事实上就是由监管方(监狱、看守所)一方决定,缺乏透明和公开。
其次,应明确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和标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由指定医院作出病情鉴定,依照《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规定的标准来确定罪犯是否保外就医。
但因各种疾病情况十分复杂,《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过于原则,如何判断难度较大。
应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统一的《罪犯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管理办法》,明确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和标准,做到每个程序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权力的滥用。
在决定是否属于保外就医伤残范围时,应当有检察机关的法医在场,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
再次,对保外罪犯的监管也急需完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决定保外就医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需要保外就医,应将《暂行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但实践中发现决定机关很少与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联系,被决定保外就医的罪犯出监后,又不主动到派出所报到,罪犯释放后很容易脱管。
按照法律的规定,保外就医人员疾病痊愈刑期尚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但实践中公安机关限于人手很少对此定期不定期进行复查,这就使一些罪犯虽已痊愈,却难以收监执行。
对此,一方面应该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对保外就医罪犯监督、考察及查找、抓捕的职责。
比如规定保外就医的罪犯病情好转或表现不好的,由住地公安机关先行羁押并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收监执行,并负责将保外就医的罪犯定期送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扣除罪犯执行刑期的,由公安机关通知监狱依法按规定执行。
另一方面,将保外就医的罪犯纳入社区矫正部门全程监督管理,治疗完毕及时收监,确保“保得出、收得回”。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保外就医的,要撤销保外就医的资格,将罪犯及时收监,并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最后,“取保”是罪犯保外就医一个必备环节,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罪犯是否需要保证人,保证人的条件与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保证人没有履行保证义务,只保不管,使保外就医罪犯失去制约,保外就医之后即成了“自由人”。
对此,应当建立鉴定医师准入制度和从业医师培训制度,完善违法鉴定刑事追责制度,将“伪证罪”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审判以后的阶段。
此外,按照取保候审制度的要求,规定担保人的民事、刑事责任,由取保人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当监狱或公安机关考察保外罪犯发现其擅自外出或下落不明时,取保人不提供任何线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百度百科--保外就医
神经纤维瘤病简介
神经纤维瘤是指神经纤维瘤病。通常情况下,神经纤维瘤病的六大症状是皮肤症状、神经症状、眼部症状、肿瘤症状、丛状神经纤维瘤以及内脏症状。具体分析如下:
神经纤维瘤的症状1.皮肤症状:患者出现大小不等、边缘清晰的牛奶咖啡斑疹,随年龄的增长逐渐变大,颜色由浅变深,数量增多,好发于躯干非暴露部位,形状大小不一,边缘不整齐,不会高出皮肤表面。
2.神经症状:部分患者可伴有神经系统病变,主要有由肿瘤压迫引起,表现为智能减退、记忆障碍及癫痫发作等,可合并脊柱畸形、脊髓膨胀出和脊髓空洞症,从而导致脊柱正常生理曲度改变、脊椎疼痛等症状。
3.眼部症状:患者可表现为上睑纤维软瘤、眼眶肿块、突眼搏动、眼底灰白色肿瘤,视乳
头前凸,患有视神经胶质瘤的患者还可出现突眼和视力丧失。
4.肿瘤症状:患者可能会出现各种良恶性肿瘤,如视神经胶质瘤、皮肤神经纤维瘤体等,分布于躯干、四肢等,无疼痛感,位于浅表神经的可能会出现疼痛。
5.丛状神经纤维瘤: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皮肤的神经纤维瘤,或者丛状的皮肤神经纤维瘤,表现为皮肤表面增厚、色素加深等。
6.内脏症状:生长于胸腔、纵隔、腹腔或盆腔的神经纤维瘤可引起内脏症状,其中消化道受累可引起胃肠出血或梗阻,还可引起内分泌异常。
神经纤维瘤的分型1、神经纤维瘤1型
神经纤维瘤1型属于典型的常见神经纤维瘤,患者常常表现为皮下出现无痛性的结节,且还会伴随有牛奶咖啡斑的出现。患者的虹膜还有可能出现淡**的结节,但是一般不会对患者造成不适症状,仅有少部分的神经纤维瘤1型患者出现有皮肤疼痛或智力、记忆力下降的症状。
2、神经纤维瘤2型
神经纤维瘤2型较之1型来说要严重的多,一方面,该类神经纤维瘤会对患者产生双侧的听神经瘤,导致患者出现明显耳鸣,最后可以逐渐演化成为听力下降,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有着极大的危害。另一方面,神经纤维瘤2型一旦生长在患者的脑内,随着肿瘤生长逐渐变大,将会压迫到患者的脑内神经,使得患者的颅内压增高,出现恶心、头疼和呕吐等颅内压增高现象,还有可能会造成患者的癫痫大发作,严重时可导致患者的意识丧失、昏迷休克等,十分危险。
咖啡斑和神经纤维瘤的区别1、患病原因不同:神经性纤维瘤是一种染色体显性遗传病,是由于基因突变、异位等缺陷导致的疾病。发病率很低,发病率大约为1/3000~1/4000,可分为1型和2型神经纤维瘤病。而咖啡斑则大多是遗传因素导致的,属于先天性皮肤病。
2、临床表现不同:神经性纤维瘤主要是一种突起于皮肤的肿瘤,大多分布于真皮或皮下等浅表部位,也有位于内脏和各神经系统等任意部位,为大小不一的缓慢生长的无毒性结节或肿块,部分瘤体界限不清。而咖啡斑主要为不突起于皮肤的色素沉着,通常为淡褐色、棕褐色至暗褐色斑片,表面光滑平整,形状及数目大小不一。
3、治疗方式不同:神经纤维瘤目前主要还是采取手术切除的方式。这种疾病无法彻底治愈,主要以缓解症状和抑制病情发展为主情发展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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